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数据局
文 号:工信部联科〔2025〕279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5年12月25日
生效日期:2025年12月25日
内容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商务主管部门、国资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数据管理部门 ,各有关单位:现将《“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