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药监局
文 号:2025年第132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5年12月30日
生效日期:2025年12月30日
内容摘要: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有关要求,结合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和监管工作实际,经研究,国家药监局决定对《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调整内容 对31类医疗器械涉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