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文 号:工信部政法〔2023〕30号
文件属性:通知
发文日期:2023年03月13日
生效日期:2023年06月01日
内容摘要:
《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电信领域违法行为的举报处理基本要求,细化了受理要求和办理程序,并对分类处理要求和答复、移送等处理要求进行了完善。根据要求,电信主管部门自收到举报之日起60日内,应当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分类处理。未发现违法行为或者违法行为已超过行政处罚时效的,终结调查;认定存在违法行为但存在不予处罚情形的,不予处罚并责令改正;认定符合行政处罚立案标准的,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及时立案;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