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中国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文 号:法释〔2023〕3号
文件属性:司法解释
发文日期:2023年05月25日
生效日期:2023年06月01日
内容摘要:
司法解释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包括明确奸淫幼女适用较重的从重处罚幅度的情形、明确强奸未成年女性和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认定标准等内容。针对一些通过网络实施的特殊性侵未成年人情形,《解释》明确,对胁迫、诱骗未成年人进行网络裸聊、向未成年人索要裸照、视频等特殊猥亵行为,明确以猥亵儿童罪或者强制猥亵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