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国卫办医急函〔2023〕143号
文件属性:部门其他文件
发文日期:2023年04月28日
生效日期:2023年04月28日
内容摘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响应速度和救治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伤亡伤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有关要求通知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的通知_2023.04.28生效_20230525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