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文件属性:工作文件
发文日期:2022年06月24日
生效日期:2022年06月24日
内容摘要: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胜利召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制定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诸多风险挑战,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1年中央预算,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沉着应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中央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1年中央决算的决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