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务院
文件属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1年12月21日
生效日期:2021年12月21日
内容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交通运输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请审议。
一、“十三五”期间财政支持交通运输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和重要的服务性行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十三五”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发展、服务水平提高和转型发展的黄金时期。“十三五”期间,各级财政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服务大局、服务人民,坚持谋划长远和统筹协调,持续发力支持加快建设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