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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 更新日期: 2021-11-26 浏览:480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务院

文    号:国发〔2021〕24号

文件属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0年10月31日

生效日期:2021年10月31日


内容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特别是部分地方主动对标国际先进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对推动全国营商环境整体优化、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开展先行先试,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现提出以下意见。


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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