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756-8812662
京师珠海丨《珠澳法律资讯》2021年9月刊·第十三期 更新日期: 2021-09-29 浏览:677


《珠澳法律资讯》·第十三期

前 言

《珠澳法律资讯》由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联合珠海华发珠澳发展公司、澳门产业多元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服务基地共同发布,每月定时发布,及时更新珠澳两地法律动态、新法法规等。

新法速递

(节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1号

文件属性:法律

发文日期:2020年8月11日

生效日期:2021年9月1日

内容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文件属性:法律

发文日期:2020年8月11日

生效日期:2021年9月1日

内容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4号

文件属性:法律

发文日期:2021年6月10日

生效日期:2021年9月1日

内容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法治动态

(节选)

全国

● 9月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

● 9月1日,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明确将遴选5个试点城市,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 9月2日,针对流量至上、“饭圈”乱象、违法失德等文娱领域出现的问题,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 9月2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办法》的出台,旨在强化对经纪机构的管理,约束表演者行为,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

● 9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

● 9月3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

● 9月4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旨在加强我国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不断规范临床用药行为,实现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合理用药目标。

● 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9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

● 9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

● 9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作出部署。

● 9月8日,我国首部农业绿色发展专项规划——《“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近日由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耕地质量等级达到4.58。

● 9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

● 9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

● 9月13日,财政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均有提高。

● 9月14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意见》 。

● 9月16日,国家网信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的意见》。意见要求,全面清理“僵尸号”“空壳号”。

● 9月19日,为进一步加强对入境客运航空器的消毒力度,降低新冠肺炎通过航空渠道传播和扩散风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入境客运航空器消毒工作方案》。

● 9月20日,经党中央批准,国家监察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明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9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 9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

● 9月24日,外交部发布《美国干预香港事务、支持反中乱港势力事实清单》,系统梳理了2019年“修例风波”以来美方干预香港事务、插手中国内政的种种劣迹。外交部发言人表示,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任何外国无权干涉。美方打“香港牌”的图谋不可能得逞。

● 9月26日,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 9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新疆的人口发展》白皮书。

澳门特别行政区

● 9月5日,澳门中联办发言人表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的公布,是中央支持澳门发展的重大举措,将为澳门特色“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注入新动能。

● 9月10日,澳门特区行政长官贺一诚表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简称:“横琴方案”)是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点举措,横琴深度合作区并非普通的开发区,着重点在于“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机制,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试验田和新一轮对外开放的新标杆。

● 9月14日,澳门特区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修改《娱乐场幸运博彩经营法律制度》咨询文本,重点包括九个范畴。

● 9月23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行政命令,行政长官贺一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制度》的有关规定,委任澳门特区第七届立法会7名议员。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组织架构

0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由粤澳双方联合组建,统筹决定合作区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要人事任免等。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广东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马兴瑞,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贺一诚共同担任;常务副主任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副主任为广东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林克庆,广东省政府副省长张新,广东省珠海市委书记郭永航,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保安司司长黄少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社会文化司司长欧阳瑜;秘书长为广东省政府横琴办主任聂新平,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李伟农。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是承担合作区经济和民生管理职能的法定机构,依法履行国际推介、招商引资、产业导入、土地开发、项目建设、民生管理等相关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负责合作区具体开发建设工作。执委会下设的9个工作机构,可依法对外行使职权,承担法律责任。合作区执行委员会主任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财政司司长李伟农担任,副主任为聂新平、符永革、牛敬、许丽芳、苏崑、吴子健。

02、行政事务局负责执委会文电、会务活动、机要档案、保密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协调联络工作;负责执委会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薪酬福利、教育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执委会公共关系、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及接待工作;负责执委会综合后勤保障及行政事务局内部管理工作;承担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秘书处具体工作,负责管委会、执委会的会议筹备、议题管理和跟踪协调管委会、执委会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03、法律事务局负责统筹合作区重大改革创新和政策研究等工作;负责制定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协调推进涉及合作区的立法工作;承担法律顾问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以及执委会合同、协议等的合法性审查;协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布局;统筹推进法律、制度、规则与国际高标准制度规则的有效衔接;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国家赔偿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04、经济发展局负责编制合作区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产业规划、科技规划和制定相关政策;负责推动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业、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等产业在合作区发展;负责推动相关产业项目落地及平台建设,促进高端产业要素和资源在合作区集聚;负责推动建立科技创新机制,管理和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组织实施重大科技研究计划,推动科技研发成果产业化;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和执行合作区投资促进政策,组织实施相关投资促进计划,统筹对外合作事务;负责依法监督、管理和服务对外投资;负责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合作区投资活动的监管体系;负责统筹协调口岸相关工作;负责制定吸引和集聚国际高端人才的政策措施,吸引“高精尖缺”人才;负责统筹合作区、粤港澳大湾区、横琴自贸试验片区、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等建设及营商环境、信用等工作;负责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05、金融发展局负责制定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完善金融业整体布局,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引进金融机构及培育金融人才,服务金融业发展;负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统筹协调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牵头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投资者风险教育工作;负责对接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协助做好金融业监管,配合开展反洗钱工作,加强区域金融监管交流工作;负责对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对大宗商品、权益、知识产权等交易场所实施监管;负责开展金融对外合作交流,深化区域金融合作;负责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06、商事服务局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相关行政许可;负责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负责质量技术服务管理;负责特种设备、食品安全服务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及质量服务管理;负责能源、价格等服务管理;负责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负责综合行政执法;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07、财务局负责贯彻执行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促进合作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财税政策;负责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草案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负责公有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共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合作区与国际及其他地区的财税交流合作;负责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08、统计局负责贯彻执行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核算合作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负责组织实施合作区人口、经济等重大情况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方面的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实施行业统计调查;负责创新国民经济相关数据统计方式,研究编制合作区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指标体系;负责组织对合作区建设及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成效开展年度评估;负责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09、城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合作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土地资源管理,承担土地出让、土地用途转用、土地征收征用管理等工作;负责建筑工程管理、行政审批及服务;负责贯彻执行房地产调控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实施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房地产确权登记等;负责统筹城市道路交通、供水、燃气、电力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海域海岛与湿地管理、海洋灾害监管治理、协调海域使用等工作;负责地质灾害调查和防治建设;负责制定和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落实生态环境监测和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智慧城市建设;负责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0、民生事务局负责制定教育、医疗、文化(含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及社会保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教育、医疗、文化(含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及社会保障服务资源配置和建设;负责建立教育、医疗、文化(含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行业监督和管理体系;负责开展教育、医疗、文化(含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领域交流与合作;负责统筹制定和执行有关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完善劳动保障机制,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负责统筹便利澳门青年在合作区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jpg


咨询热线
咨询热线: 0756-8812662 0756-8812686
留言咨询
来访路线
公众号
小程序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