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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21-07-30 浏览:749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文    号:国卫办医发〔2021〕15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1年07月02日

生效日期:2021年07月02日

 

内容摘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卫健委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以下简称《全国版清单》)和《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由贸易试验区版)》(以下简称《自贸区版清单》)中涉及医疗领域的11项改革事项进行了具体细化,制定了有关落实举措。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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