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文 号:国办函〔2021〕47号
文件属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1年5月11日
生效日期:2021年5月11日
内容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5月11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