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文 号:医保发〔2021〕27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1年04月12日
生效日期:2021年04月12日
内容摘要:
为贯彻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要求,解决人民群众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作出本通知。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