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文 号:国卫医函〔2021〕85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1年04月25日
生效日期:2021年04月25日
内容摘要:
2021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治理主体责任,持续纠治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面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推动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关于印发2021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