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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要闻 | 京师珠海律所举行《投标及入库制度》宣讲会 更新日期: 2025-03-28 浏览:0

为了规范律所项目投标行为,为律师进行业务投标提供便利,加强律所专业化建设,3月27日,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师珠海律所”)举行《投标及入库制度》宣讲会,本次活动由京师珠海律所招投标委员会副主任刘恩龙律师主讲。

会议现场

活动伊始,管委会主任沈继光律师发言表示,招投标工作是京师珠海律所对外展示业绩、专业素养和品牌形象的关键窗口。随着律所业务版图的持续拓展,需进一步优化律所内部资源的配置,为招投标业务的开展筑牢坚实的根基。这不仅能够让律所的招投标流程更加科学、有序,还能为青年律师搭建起更为广阔的发展平台,这不仅有助于充分激发青年律师的积极性,还能集中全所优势力量,重点突破,全方位展现律所整体业务能力与律师的专业水平。

沈继光律师

招投标委员会主任王云雷律师发言表示,法律项目投标管理在律所的整体发展战略中占据着不可忽视的关键地位,犹如大厦的基石,支撑着律所业务的拓展与提升。制定《投标及入库制度》,正是律所顺应时代发展需求的重要举措。这一制度就像是律所招投标工作的 “指南针”,能够有效规范律师的投标行为,避免内部因无序竞争而产生矛盾与冲突,确保每一位律师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中参与投标工作。通过明确参加竞标业务团队的职责和分工,实现资源的精准调配,进而显著提高中标概率,助力律所实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推动律所朝着更高层次、更专业化的方向迈进。

王云雷律师

随后,王凤华律师为刘恩龙律师颁发招投标委员会副主任聘书,罗嘉熙律师为倪欢颁发秘书长聘书,王云雷律师为栾建梅、孟翔宇、房雅萍律师颁发委员聘书。期待招投标委员会各成员不断开拓创新,优化招投标工作流程,提升标书质量和中标率,为律所招投标业务的蓬勃发展添砖加瓦,助力律所打造行业内具有卓越竞争力的招投标业务品牌

颁发聘书

宣讲会上,刘恩龙律师围绕总则、申报程序和审定制度、未中标或中标后的工作制度、附则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在总则部分,明确了制度适用范围涵盖公开或非公开招投标、定向邀标、入库等各类招投标业务,强调 OA 系统审批优先制原则,并对招标信息收集、律师业绩共享等关键事项做出规定。申报程序和审定制度中,对投标报价、文件盖章、立项审批等流程进行了严格规范,确保招投标工作有序开展。未中标或中标后的工作制度则详细说明了项目未中标时的备案要求、中标后的报备流程以及服务团队的组建和工作规范。附则部分对制度的制定、解释和修订主体以及施行时间进行了明确

刘恩龙律师

互动交流环节,与会律师们纷纷结合自身在招投标业务中的实际经历,围绕在招投标过程中遭遇的各类难题、制度执行时可能面临的复杂细节等关键问题展开深入讨论与细致分析。大家各抒己见,不同的观点在这里碰撞,为精准理解制度内涵、把握招投标工作要点提供了多元视角。

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将秉持规范、创新、协作的理念,持续深耕招投标业务领域,积极探索律所业务拓展的新方法、新策略。通过深度整合律所内部资源,进一步提升律所招投标业务的专业度与竞争力,实现招投标法律服务的多元化与精细化,全力践行新时代赋予律所的使命与担当,为推动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贡献京师珠海律所的智慧与力量。

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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