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在服务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进展成效,发布“在服务大局中贡献检察力量”典型案例。其中,案例二史某某等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由京师律所总部权益合伙人江志坤律师承办。
基本案情
天津W科技有限公司系从事助贷业务的公司,2023年3月11日,H省Y县公安局对公司核心人员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侦查。同年3月17日,H省Y县公安局跨省抓获公司核心人员19人。同年3月18日前述人员被刑事拘留。2023年4月17日,公安机关对被羁押的12人提请批准逮捕,Y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被羁押人员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证据不足,遂对全部被羁押人员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2023年9月20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起诉。后经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公安机关于2024年9月26日撤销案件。
辩护人工作
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与同案其他律师就案件是否构成犯罪及辩护要点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时在接受委托后会见了当事人,了解当事人在本案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后,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了充分沟通,提出了不批准逮捕的事实理由与法律依据,最终在与同案其他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全部在押人员不批准逮捕的良好辩护效果。
典型意义
本案存在着典型的“远洋捕捞”现象,这种对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造成双重伤害的趋利性执法屡禁不止,而本案在“远洋捕捞”等刑事打击扩大化的背景下,能够争取到全案人员均不批准逮捕,最终能够促使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这一成果意义非凡,它不仅彰显了检察机关秉持公正司法的原则,也有力地凸显了辩护律师之间紧密协作所发挥的关键作用。检察机关正确实行监督职权,辩护律师之间充分协同作业,犹如为“远洋捕捞”构建起一道坚实的防护网,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遭侵害。
律师简介
江志坤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
京师律所(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