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 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
文件属性:部门规章
发文日期:2017年02月21日
生效日期:2017年04月01日
内容摘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在医疗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2017年,国家有关部门修改本规章,对有关医疗机构类别、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人条件、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审查、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条款需要做进一步调整,积极适应改革发展需要。
2017-4-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修正).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