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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修正) 更新日期: 2020-08-25 浏览:635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12号

文件属性:部门规章

发文日期:2017年02月21日

生效日期:2017年04月01日

 

内容摘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为《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配套文件,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在医疗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2017年,国家有关部门修改本规章,对有关医疗机构类别、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人条件、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审查、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条款需要做进一步调整,积极适应改革发展需要。


2017-4-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修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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