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朱政,执业律师,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国家高级经济师。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台办特邀“总对总”调解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咨询专家,第八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破产与重整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九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八届、第九届安徽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纪律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确定的安徽律师调解员,安徽省《民法典》讲师团成员,合肥、德州、六安、淄博、绥化、晋城、固原、嘉兴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编者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聚焦现实社会的热点、难点,内容丰富鲜活,每一个条文都关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和我们每个人的衣食住行,规范了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从基本原则到具体法条、从公民权利到市场经济、从私人生活到人格权利、从出生到死亡,民法典影响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
为了让读者进一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新变化,我们特地开设了【首案说法】栏目,邀请到北京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政律师。他将结合民法典并以各地刚刚审判的第一案为例,为大家进行细致地解读。
01
一、案件背景
刘小哥系某生活平台的骑手,工作任务是根据平台的安排接单派送外卖。2020年12月某日下午,刘小哥接单后驾驶两轮电动车行驶至秦州区某路时,与同向赵小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相撞,致赵小姐受伤、两车受损,形成道路交通事故。
经勘查后,交管部门依法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小哥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赵小姐未确保安全是造成事故另一原因,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赵小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头部损伤、肩部损伤、上肢损伤、下肢损伤、臀部挫伤、耻骨骨折。由于刘小哥系某生活平台骑手,伤者赵小姐便将刘小哥、平台公司、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小哥以平台的名义对客户提供服务,在配送的过程中接受该平台相关制度的约定,报酬也是平台发放,双方之间形成雇佣关系。刘小哥在执行送餐任务时致赵小姐受伤,平台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对其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原告赵小姐驾驶两轮电动车未确保安全,在本起事故中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对原告赵小姐的损失,依法确定某平台公司承担70%、赵小姐自己承担30%。因平台公司在保险公司投保有雇主责任险,故对平台公司应承担的损失部分,应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付。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赵小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共计17557.54元,某平台公司赔偿原告赵小姐误工费、鉴定费共计3774.50元。
02
二、法律解读
城市的街头巷尾,到处都能看到外卖骑手风驰电掣的身影,一些外卖骑手为了赶时间,骑车时车速极快,容易发生事故。那么,一旦骑手在送餐途中致人损害,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这在司法实务中曾产生过不少的争议。
笔者认为,外卖骑手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责任由谁来承担,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处理。如果是骑手在工作时间以外致人损害,与外卖平台或者用人单位无任何关系,应由骑手自己承担责任;而他们的工作时间主要取决于其与雇主约定的用工形式,一般而言,法院在认定时会考虑骑手当日第一单接单的时间及最后一单完成的时间。如果骑手在工作中致人损害,则需要根据外卖平台的用工模式具体分析责任的承担方式,不能一概而论。
笔者在统计相关案件中发现,外卖平台的用工模式,通行的大致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直营模式,平台直接与外卖骑手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事故发生后,APP平台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责任,但这种模式用工成本高、现实中所占比例很低。对此,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有明确规定,要求“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第二种是APP平台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劳务派遣单位与外卖骑手签订劳动合同并将骑手派遣至APP平台从事配送服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此类用工模式,在发生事故后,伤者往往会将APP平台公司与劳务派遣单位列为共同被告。第三种在设计上则更为复杂,先是APP平台与配送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再由配送公司与人力公司签订项目承包协议,最终由人力公司与骑手签订项目加盟协议,并为骑手注册个体工商户或代发工资代缴保险。在这种情况下,骑手虽为个体工商户,但仍由配送公司管理,若在送外卖途中发生事故,大多视为配送公司履行职务,配送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以上的分类与归责原则仅为通常情况下的案例统计,不排除特殊情况下的不同判例。
03
三、律师提醒
对伤者而言,应遵守交通规则,提高注意力,在遇到外卖车辆时,应小心避让,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若不慎发生了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部门核实外卖骑手的个人身份及其单位信息,并保留就医治疗的病历、票据等。从目前案件的裁判情况来看,调解是解决交通事故纠纷最便利快捷的方式,如果无法达成调解的,或者部分骑手拒绝承担责任的,伤者可在治疗完成后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具体的情况,将骑手、用人单位、保险公司等列为共同被告,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骑手而言,更应当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分道行驶,不违规逆行,切不可为了争分夺秒铤而走险,忽视交通安全。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不但会危害自身的生命健康,还可能面临对他人人身损害的巨额赔偿,甚至有交通肇事罪的刑事风险。若真的不慎发生事故,应当主动协调伤者、用人单位等,积极履行义务,赔偿伤者损失;同时,为了分摊风险,律师建议用人单位主动投保商业保险,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再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以降低自身赔偿的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