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的影响很多实体企业面临严峻的考验,越来越多的商家开始寻找网络渠道销售各类商品。各式各样的“新品种”商品面世,这些商品包罗万象,大到火箭,小至代码,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卖家不能卖的。其中深受年轻消费者青睐之一的商品就是近期爆火的-盲盒。盲盒以他独特的不确定性和“以小博大”的刺激感,吸引了大量的消费者,一时间盲盒成了让人上瘾的存在。然而,这个看似简单刺激的小盒子,里面的东西可没有那么简单。
2021年5月3日晚10点30份,有网友反映:四川成都市区的一个快递站点,揽收并寄递“宠物盲盒”。这些“宠物盲盒”共计160余个,每个盲盒内都有一只小猫或者小狗。这些小猫小狗被关在狭小且封闭的厢式货车内运送至快递站点,由于长时间处于密闭环境,很多小猫小狗已经奄奄一息。成都的一些爱心人士和志愿者随即自发展开救助行动并立即报警。2021年5月4日凌晨,这些小猫小狗已被转移至安全区域,执法人员开始着手核实信息。成都市邮政管理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对该快递网点违规收集活体动物的行为将予以立案处理。根据后续报道,这些小猫小狗中7只感染了动物病毒,2只疑似感染,现已经开始着手救治。
这类“宠物盲盒”,从最开始的小乌龟、寄居蟹等小型宠物,到现在的小猫小狗等中大型宠物,对于被关在“盲盒”的小动物而言,整个运输过程给其带来未知的安全隐患,但网络购物平台往往存在监管盲区,隐藏在利益背后的“血色供应链”不得不令人唏嘘。
我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中规定了禁止邮寄的物品,其中包括“各种活的动物”。《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中明确规定,运输动物的单位和个人,须提前做好相关免疫、消毒、检测等工作,同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并附有检疫证明。首先,通过邮寄的形式邮寄各种活的动物,就已经明显触犯了法律法规,而通过网络平台邮寄购买的“宠物盲盒”,不单无法避免盲盒中小动物在运输途死亡的情况,而且从新闻报道中也不难看出很多小动物存在动物传染病,并没有检疫合格证明。这些潜在的风险不单威胁着宠物的生命,也会影响接触人员的健康安全。
通过这则新闻报道,揭示了快递平台存在的问题,然而这条“血色供应链”的源头却不在这里。盲盒其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商品在出售后无法退货,而“宠物盲盒”在无法退货的前提下,又增加了“生死有命”的霸王条款。有些商家甚至打出了“玩得起就买,玩不起别玩”的字样,不允许评论及晒单,也明确表示了宠物出售后不退不换。根据我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然而,盲盒的独特机制使得消费者权益保障及售后维权增加了难度。
所谓的“宠物盲盒”不过是一些不法商家为售卖宠物的噱头,在此,也提醒经营者要切实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这类“盲盒”不单触犯了法律的底线,也同时触犯了道德的底线。同时,我们在谴责商家和快递平台的同时,也要扪心自问,如果没有违法买卖,如今的这边“血色供应链”还会存在吗?
本文作者介绍
温国彪律师,从业务于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现任京师国际合作委员会公司法律事务主任、京师侨联副秘书长,北京市朝阳地区海外联谊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北京黑龙江企业商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