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卫健委等
文 号:国卫办医函〔2021〕175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1年04月06日
生效日期:2021年04月06日
内容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20〕29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制定本方案以供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开展为期1年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
医院类0406关于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