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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实务丨女孩搬家跳车身亡,货拉拉平台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更新日期: 2021-02-24 浏览:994

货拉拉可以说是目前我国比较大型的网约搬家平台,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搬家也会选择货拉拉之类的网约平台,但是大家对于货拉拉的风评可谓不一,之前货拉拉就因为其平台的搬家司机在搬家过程中随意抬高价格等问题引发了不小的骂声,但是这也毕竟只是财产上的纠纷,并没有掀起涟漪。可是最近发生的货拉拉用户车女士搬家途中跳车身亡的事件,却把这家饱受争议的网约搬家平台推上了风口浪尖。对于这件事的经过笔者不再赘述,下文就货拉拉平台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自称是跳窗当事人弟弟的网友“今夜的风格外喧嚣”微博截图

如果报道属实,货拉拉平台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条从法律层面规定经营者、管理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即作为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若因为自己的原因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失的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比如在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消费者因为商场地板湿滑导致摔倒受伤而要求商场承担责任的案例中,商场往往都因为自己工作人员的疏忽而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责任,这样的案例可以说层出不群。

同时《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对网络服务平台所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进行了明确。之前发生在滴滴平台的乘客遇害案件,就是平台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案例。

在本次的货拉拉用户搬家途中跳车身亡的事件的新闻报道来看,货拉拉公司很难说自己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首先,货拉拉平台对于司机擅自更改路线的行为是否有所规制呢?货拉拉平台对其平台的司机是否进行了严格的准入审核呢?这是一个问题。从之前的货拉拉平台司机多起“坐地起价”的事情来看,货拉拉平台未必对其平台注册的司机进行了严格事先审核准入和培训。试想如果不是车内发生了什么让人绝望的事情,谁会选择跳窗呢?当然车内到底发生了什么还需要警方最后的调查。其次,据媒体报道,本次的事故中车内无任何录音录像设备,这就更无法保障同乘搬家人员的安全,可以说是很大的漏洞。如果媒体报道属实的话,笔者认为货拉拉平台很难说自己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如果货拉拉平台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那么对于车女士的死亡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赔偿呢?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于发生这样的惨剧,是我们谁都不愿意看到的。那么怎么才能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上演呢?笔者对相关的网约搬家平台提出建议:从网约搬家平台来说,不能为了业绩只盲目扩大司机规模,而不对司机进驻平台进行严格的把关,也不能只设置所谓的“保证金”而了事,最好对准入的司机是否有犯罪记录、精神状态是否稳定等情况进行调查,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如果有类似的损害用户人身、财产的投诉要进行严格处理,畅通投诉渠道;设置车内录音、录像功能保障用户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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