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
文 号:医保发〔2024〕24号
文件属性:法规文件 / 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4年10月09日
生效日期:2024年10月09日
内容摘要:
为强化社会监督作用,更好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切实维护基金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要求,现就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