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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章丨律师解读女童遭烈犬撕咬事件 更新日期: 2023-10-19 浏览:305


10·16

女童遭烈犬撕咬事件

2023年10月16日8时许,某小区内发生一起女童被狗咬伤事件。

事情经过

10月16日8时许,邓某与女儿唐某在小区楼下行走时,遇一黑色犬只和一白色犬只,黑色犬只对唐某发起攻击,将其咬伤。8时30分,邓某、唐某被送至医院。经诊断,唐某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经全力救治,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生命体征平稳。医疗救治专家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完善后续医疗救治措施。邓某体表擦伤,已处理。

事件处置

据通报,10月16日7时20分,两只涉事犬只窜入事发小区,8时许发生伤人事件。8时20分,涉事白色拉布拉多犬于现场捕获,21时许犬只主人贾某到案。22时许,伤人黑色罗威纳犬被捕获;10月17日3时许,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到案。目前,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并对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媒体评论

狗咬人,作恶是狗,失责是养狗人,必须让养狗失责的人付出代价,才能起到警示作用,有效杜绝此类惨案再次发生。(央广网 评)

此次恶犬伤人的惨剧,再次敲响了养犬管理的警钟——狗的问题,本质上还是人的问题。要避免类似惨剧发生,养狗人士需要守法自律,职能部门更应严格执法,将养犬管理规定中那些沉睡的条文,彻底激活。只有执法严起来,一些养狗人士才能真正拴好心中的那根绳、抓紧手中的那根狗链,做到不“掉链”。(澎湃新闻 评)

没拴绳的伤人狗自然在该打之列,不守法养狗的狗主人也注定躲不过去。对于这次恶犬伤人的极端事件,必须尽快把狗主人查出来,并绳之以法。(北京日报 评)

热点

律师解读

成都两岁女童被烈犬咬伤事件,让广大网友为之揪心,许多网友呼吁要严惩涉事恶犬的饲养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从本案的监控视频来看,被咬伤的母子从发现恶犬时就处于小心谨慎的躲避状态,没有做出激怒、挑衅等故意或过失行为,因此,除非饲养人能够举证被咬母女有不当行为,饲养人应对该母女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如果经鉴定,该被咬女童构成伤残的,饲养人也应承担相应级别的伤残赔偿金。

另外,从刑事角度,罗威纳犬已经被我国多城市列为禁养的烈性犬,从视频中也能看出该犬体型较大、攻击性强,无论成都当地有无相关禁养规定,我认为饲养人都应当预见自己在城市中饲养该犬可能会发生危害后果。如果被咬女童经伤情鉴定为重伤,那么无论饲养人是因为疏忽大意没有认识到,或者虽然认识到了却轻信能够避免这种后果,都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同时,由于烈性犬本身具有社会危险性,如果该犬曾经有过攻击他人的前科,犬主人却又不加以有效束缚而放任该犬进入公共场所,也可能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面临更重的刑罚。

我们真诚地希望被咬伤的女童可以早日康复,也希望这次事件能够给社会上更多的养犬人敲响警钟,文明养犬,爱人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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