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文 号:国卫办医函〔2020〕985 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0年12月8日
生效日期:2020年12月8日
内容摘要: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展了“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部分省市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在完善管理制度、防控执业风险、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一定成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大战略部署,增加护理服务供给,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210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