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文 号:国卫规划发〔2020〕22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0年12月4日
生效日期:2020年12月4日
内容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等文件印发以来,各地迅速行动、创新落实,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良好态势。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创新线上服务模式,为支撑疫情精准防控、避免聚集交叉感染、促进人员有序流动和复工复产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总结推广实践中涌现出的典型做法,进一步聚焦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向纵深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决定在全行业深化“五个一”服务行动。
1204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