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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章丨体育公司的运营风险与应对策略 更新日期: 2026-03-18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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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体育产业的蓬勃发展,体育行业运营公司的业务范畴已从传统的赛事组织、场馆运营,扩展至体育经纪、智能装备、体育旅游、数据服务等多元领域。产业融合与商业模式创新的同时,所面临的运营风险也更加复杂。实践中,因风险防控意识薄弱、内部合规机制缺失所引发的民事索赔、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已严重制约部分企业的发展。本文旨在从法律实践的视角出发,系统梳理体育运营公司面临的核心法律风险,剖析其内在成因,并据此构建合规应对策略,为公司发展提供指引。

一、合同管理风险

体育运营业务依赖各类合同的缔结与履行,涵盖赛事授权合作、赞助代言、场馆租赁、媒体版权采购、运动员经纪、服务外包等诸多类型。

(一)合同管理风险表现形式

第一,合同形式签订不规范。尽管法律认可多种形式的合同类型,但体育商业合作涉及多方主体、多重权利义务,且履行周期较长,若仅依赖口头约定或微信聊天往来记录,在发生争议时,可能会因关键条款约定不明而导致举证不力,进而导致公司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司法救济。如授权范围、费用支付节点、违约责任、知识产权归属、人身意外损害等等,此类均属于合同关键条款,必须要用明确的合同进行约定。

第二,合同履行随意。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并遵循诚信原则履行通知、协助等附随义务。实践中,赛事日期调整未及时正式通知合作方与参赛者、赞助权益落地执行缩水、未按约提供赛事数据服务等情形,均可能被认定为履行不符合约定。一旦构成违约,对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尤其在重大赛事合作中,单方违约可能导致高额赔偿,并严重损害公司商业信誉。

(二)合规建议

首先,公司应针对高频合同类型制定权责清晰、风险分配合理的标准合同文本库。所有对外签署的合同,必经法务或外聘律师审核,重点审查权利义务对等性、违约责任可执行性、争议解决条款有效性。

其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建立合同履行台账,对重要履约节点形成书面确认记录。任何合同变更,必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对于赛事延期、取消等重大事项,需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正式的通知与协商程序,并保留相关证据。

最后,对履行周期长、标的额大、涉及主体多的重大项目合同,进行定期履约风险评估,提前识别潜在违约点,并制定应急预案。

二、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知识产权是体育产业的核心资产,包括赛事转播版权、赛事名称与标志商标权、运动员肖像权、自有技术专利、训练方法商业秘密以及原创宣传内容的著作权。侵权风险既存在于公司自身权利被侵犯,也存在于公司业务活动中无意侵犯他人权利。

(一)风险表现形式

第一,自有知识产权保护不力。未经许可,第三方擅自通过网络平台盗播赛事、假冒赛事特许商品、在宣传中擅自使用赛事标志或运动员肖像的行为屡见不鲜。根据《商标法》规定,未经许可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赛事节目剪辑等视听作品,构成著作权侵权。若公司维权行动迟缓,将导致市场被侵蚀,知识产权价值贬损。

第二,业务开展中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在赛事宣传物料中未经授权使用了具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音乐作品,或开发的体育科技产品侵犯他人专利权,又或是在营销活动中使用的口号、标识与他人在先注册商标构成近似。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即构成侵权。此类侵权一旦成立,公司不仅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责任,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并对品牌形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二)合规建议

第一,公司应当对核心赛事品牌、Logo、技术成果等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申请注册商标、登记著作权、申请专利,构建完善的权利证明体系,对运动员肖像等合作权益,通过书面合同明确授权范围、期限和使用方式。

第二,在广告投放、产品设计、技术研发、内容制作等环节前置知识产权审查流程。使用任何外部素材(如图片、字体、音乐、视频)必须核实授权链条,确保来源清晰、授权完整。

第三,委托专业机构或利用技术工具对市场及网络进行侵权监测,制定分级的维权策略,综合运用发函警告、行政投诉、平台投诉、民事诉讼等多种手段,积极维护自身知识产权。

三、赛事安全与消费者权益保障风险

体育赛事,特别是大型群众性活动,人群聚集、场面热烈、情绪高昂,易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件。运营公司作为赛事组织者或场馆管理者,依法负有不可推卸的安全保障义务。

(一)风险表现形式

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义务是法定义务,其标准高于一般注意义务。风险常体现于:安检流于形式导致危险物品入场、场地设施存在安全隐患且未及时检修或警示、人流疏导方案不合理导致拥挤踩踏、应急预案缺失或演练不足,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力、对参赛运动员的健康状况筛查与风险告知不足等。

此外,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观众购票观赛即与组织者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观众作为消费者,享有安全权及受损害后的依法求偿的权利。若因组织方原因导致赛事严重延迟、取消,或宣传承诺的明星运动员未出场、赛事级别与宣传不符,可能被认定为服务内容与约定不符,构成违约甚至虚假宣传。即便组织方单方面制定的“票务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等格式条款,若不合理地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二)合规建议

第一,应严格履行大型活动安全许可与备案程序。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规定,在举办大型活动时,需提前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并制定详尽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

第二,要实施全流程、实体化的安全保障措施。赛前对场地、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检测,赛中配备足量且培训合格的安保、医疗救护人员,确保监控系统有效运行,并严格按照方案控制人流,赛后确保有序疏散,所有措施均应留有书面检查记录与影像资料。

第三,规范票务销售与消费者告知义务。在售票页面及票面以显著方式明确告知赛事时间、阵容、注意事项及合理的退换票规则,对于赛事可能存在的变更风险,应在合同中设置合理的告知与处理条款,避免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

四、劳动用工与人员管理风险

体育运营公司用工形式多样,除正式员工外,常涉及实习生、劳务派遣、项目制合作、运动员、教练员、志愿者等,法律关系界定不清、管理不规范易引发劳动争议。

(一)风险表现形式

例如,对长期、固定从事特定工作且接受公司管理的兼职人员,若符合劳动关系的实质特征,即便未签订劳动合同,司法实践中也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将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

其次,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程序不合法,例如,以“业绩不达标”为由直接辞退员工,若未经培训或调岗程序,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需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方可解除合同,违法解除将导致公司需支付赔偿金。

对于志愿者,虽不构成劳动关系,但组织者仍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因活动组织不当导致志愿者受伤,公司仍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二)合规建议

第一,公司应严格区分与规范各类用工关系,对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岗位,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项目合作、顾问等非劳动关系,应签订内容清晰的业务承揽或服务合同,避免出现管理与薪酬发放上的“劳动关系化”特征。

第二,应完善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明确录用条件、考勤、薪酬、绩效考核、培训、解除合同等流程,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必须履行法定的培训或调岗前置程序,并保留书面证据。

第三,对于参与赛事活动的员工、志愿者、临时工作人员这类特定的群体,应购买足额的意外伤害保险,转移人身伤害风险。

五、数据合规与税务安全风险

体育运营公司在数字化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用户个人信息(如购票信息、运动数据、健康数据)及经营数据。同时,体育运营公司的业务收入结构复杂,涉及门票、赞助、版权、衍生品等多渠道。

(一)风险表现形式

关于数据合规风险,主要体现于个人信息处理不合法。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处理个人信息一般需取得个人同意。公司通过App、小程序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时,若未以清晰易懂的语言公开隐私政策、未明示收集使用的目的方式范围、未经用户单独同意便向第三方共享数据,均构成违规。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违规处理个人信息将面临监管部门的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甚至暂停相关业务等行政处罚,并可能引发群体性民事诉讼。

关于税务风险,主要在于收入确认不规范带来的偷逃税嫌疑。例如,将部分赞助收入、门票收入不入公账,或通过虚构成本等方式少列收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构成偷税,将面临追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

(二)合规建议

第一,应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区分一般数据、重要数据与个人信息。对于个人信息处理,严格遵循“告知-同意”核心原则,制定并公示合规的隐私政策。涉及数据出境或处理重要数据的,需开展风险评估。

第二,确保所有经营收入均依法入账并开具发票,与财务部门协同,定期进行税务健康检查,对复杂业务如跨境支付、运动员奖金发放的税务处理进行提前规划与咨询。

第三,开展专项合规培训,对市场、运营、技术、财务等关键岗位员工进行数据安全与税务合规的常态化培训,提升全员合规意识。

结语

体育行业运营的法律风险治理,绝非应对单一诉讼的权宜之计,而应提升至企业战略管理与核心竞争力的高度。它要求公司决策层从根本上树立“业务开展,合规先行”的理念,将合规要求内嵌于业务流程的每一个环节,通过构建由制度体系、组织体系、执行体系与监督体系构成的常态化合规治理架构,公司方能有效识别、评估、控制与化解前述各类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与趋严的监管环境中行稳致远,最终实现商业价值与社会责任的和谐统一。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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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凤阁 律师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政府法律顾问事务部

法律硕士

执业领域:企业合规治理、民商事诉讼及仲裁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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