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 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4年第91号
文件属性: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08日
生效日期:2024年07月08日
内容摘要:
为进一步提高化妆品监管政务服务水平,推动实现化妆品(含牙膏,下同)、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档案电子化,提高化妆品注册备案工作效率,现就全面实施化妆品及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电子化有关事项公告。
1、国家药监局关于全面实施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