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来的裁决书,由京师国际能源与工程法律部主任陈明律师、吴彦杰律师代理被申请人的仲裁案件获得预期的胜诉裁决。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资产托管协议、产品总经销协议、专利及专有技术许可使用协议、借款协议和股权购买权协议等五大协议,申请人将企业委托给被申请人经营管理并就有关事项做了一系列安排。托管期间,双方发生争议。2019年底,申请人提起仲裁,提出赔偿损失、支付拖欠的专利许可使用费等多项仲裁请求。
接受被申请人的委托后,两位京师律师立即与委托人展开沟通,整理案涉所有相关证据材料,深入研究案情,制定应对策略。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准确的判断力,建议委托人提起仲裁反请求,以对冲可能遭受的损失风险。
经过一年的鏖战,最终,仲裁庭仅支持了一项仲裁请求,驳回了其他仲裁请求,并且支持了被申请人最主要的仲裁反请求,而获得支持的仲裁反请求金额远超仲裁请求金额。
其实,早在双方托管关系即将结束的2019年初,本案被申请人即已委托京师两位律师指导其做好终止托管的交接工作,为应对可能的法律纠纷提前做了充分的准备。正是得益于此,才能化被动为主动,在本次法律关系复杂的仲裁案件中获胜,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