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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关于调整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更新日期: 2026-08-03 浏览:0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关于调整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尚未施行

发文机关: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6年第58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6年7月6日

施行日期2026年10月1日

 

内容摘要: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甲氧依托咪酯等3个品种增列入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7.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6年第5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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