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文 号:国卫办药政函〔2026〕216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6年6月22日
施行日期:2026年6月22日
内容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6年工作任务等有关要求,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居民连续用药管理机制,形成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用药服务体系,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居民连续用药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二、结合地方实际,建立健全多层次居民连续用药管理机制
三、细化工作措施,推进用药信息共建共享
四、强化组织落实,规范居民连续用药全流程管理
五、加强工作保障,夯实重点环节落地支撑
2.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居民连续用药管理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