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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文章丨建筑企业施工合同风险防控要点 更新日期: 2024-11-22 浏览:0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通常涉及主体较多,且具有资金量大、技术复杂、工期较长等特点,再加上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种争议和纠纷。因此,建筑企业应充分认识到施工合同的潜在风险,加强合同风险管理,以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或降低合同纠纷带来的损失。对作为承包人的建筑企业来说,施工合同的风险环节和风险点比较多,概括起来,可以从合同签订前期、合同履行过程、合同争议处理三个方面进行风险防控。

一、

合同签订前期风险防控

施工合同签订前期是指在正式签订建筑施工合同之前的一系列准备阶段和决策过程。合同签订前期是一个复杂且重要的阶段,建筑企业应当充分重视和认真对待。通过科学的项目评估、合理的投标决策、认真的条款审核和成功的协商谈判,可以为企业签订一份公平合理、风险可控的建筑施工合同,为工程项目的后续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合同签订前期的风险防控要点有:

1. 项目概况调查评估

(1)对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结构类型、技术和设备要求等基本信息调查,评估自身企业的施工能力和资源是否相匹配;

(2)对工程地形、地质、地貌、周边环境、通水、通电、通路、通信等施工条件以及相邻关系、人文环境、是否存在征迁遗留问题或诉讼纠纷等,评估可能影响施工进度和成本的因素;

(3)对建设单位资金来源稳定可靠性(财政预算或企业财务状况)、该项目在建设单位企业战略布局中的位置、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模式与风格等因素进行调查,这些因素可以用于评估该项目是否会因建设单位中途资金短缺、资金链断裂、战略转移、操盘失败、项目转让等情况而影响项目的前途命运。

2.项目审批手续审查

要重点调查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建设的合法性。有些特殊项目,如果项目暂时不齐全,更要了解与该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家政策和市场环境,以及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行政因素,考虑项目是否会因为政策变化、市场变化和政府行为而受到不利影响。

3.合同主体资格调查

主体资格调查具体包括: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特殊行业的专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性质、注册资金、股东结构等。要特别注意企业名称必须准确无误,防止合作对象张冠李戴、偷梁换柱、以假乱真、瞒天过海。实务中,有很多项目在宣传时用的企业名头很大,但实际办理建设工程手续时却是企业的子公司、孙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这就需要详尽调查项目公司的具体情况,而不是仅限于对其宣传的企业集团的了解。

4.对方信用状况评估

交易对方过往履约信息和企业信用背景是评估企业商业信誉的重要指标,对于评估合同能否顺利履行有重要影响。信用调查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裁判文书网、企查查、天眼查、启信宝等平台进行,重点关注对方是否存在行政处罚记录、严重违法信息、涉诉案件信息、被执行信息等不良信用情况。必要情况下,还要对企业股东、关联企业及实际控制人的深度调查,对企业过往建设项目履约情况的调查等。

5.合同条款的审查

合同条款的审查是合同签订前风险防控的重点环节,主要包括:

(1)签约主体信息,要核实签约主体名称与洽谈对接的合同主体是否一致;

(2)工程范围,要注意工程位置、规模、结构、内容等表述清楚准确,边界和排除事项清晰明确,防止将来产生争议;

(3)价格条款,这是整个合同中最核心的条款,要注意结合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采文件等资料认真研究核对,对合同价格类型、固定总价工程内容和风险范围、固定单价工程内容和计价依据、让利或下浮比例、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结算条款、审计条款等进行研究和估算;

(4)工期条款,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顺延的条件和程序、工期延误的责任划分和违约责任等条款要结合工程实际和企业自身资金、管理等实际情况综合评估;对于停窝工损失索赔条件、损失计算方法也应当在工期相关条款中安排并明确约定;

(5)质量条款,质量是否合格对工程验收、工程款的结算和支付、优先受偿权等都有重要影响,在合同中要对工程质量标准、验收程序和方法、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期、质量问题的整改及费用承担等条款认真审查;

(6)变更条款,对于工程变更范围的界定、变更程序规定、变更价款的确定方式、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变更引起的质量责任划分等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7)违约责任条款,要审查违约行为界定是否明确、违约责任承担是否合理、违约责任是否对等、免责事由的规定、时效规定等;

(8)争议解决条款,注意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是否有明确的仲裁条款及仲裁机构、诉讼管辖约定是否明确合法、争议解决费用承担的约定等。

6.合同签署审查

合同签署审查主要是对合同文本、形式、盖章签字主体、签署程序、生效条件等方面的审查,主要包括:

(1)招投标合法性及合同文本审查,对于招投标工程项目,要注意审查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防止合同因违法而被认定为无效;同时,对合同是否需要备案、备案程序、备案手续是否完备也要审查。合同效力之争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常见多发的问题,因此,在合同前期审查中,一定要是要注意“借用资质”“明招暗定”“黑白合同”“阴阳合同”等情形下的合同效力风险;

(2)签字人身份及授权的审查,包括签字人身份证明的核实、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审核、授权代表签字及其授权委托书的审核等;

(3)合同盖章的审查,审查合同用章是否对方企业合法有效的

印章、印章是否备案、印章的名称、编号、样式、是否盖骑缝章以及印章的清晰度等;

(4)合同生效条件的审核,注意合同生效条件的约定是否清楚明确,合同签署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生效条件,附条件生效合同所附条件是否明确合理等,确保合同成立并生效。

二、

合同履行过程风险防控

建筑施工合同签订后,就进入了合同管理的第二个关键阶段,即合同履行过程风险防控阶段,本阶段的风险管控对施工企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控要点有:

1. 工程进度管理方面

工程进度管理涉及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及工期责任、工期索赔等问题,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重点关注的内容,主要包括:

(1)未能按时开工的风险。一方面因发包人的原因导致迟迟无法进场开工,应当及时发函联系发包人,催促早日开工,减少各方损失,同时也为合同工期的计算固定证据;另一方面,是因施工方的原因,如未准备好施工人员、设备未到位等,则应当及时联系发包人,防止被追究违约责任的风险。

(2)进度违约的风险。要注意做好工程进度计划的审查与调整,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定期审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并查找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调整进度计划。对于因施工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进度滞后,应采取增加人力、物力投入,优化施工方案等措施追赶进度。如因发包方自身原因、发包方选定的专业分包人原因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进度的,应及时收集证据并与发包方协商调整进度计划,并确定新的工期目标。

(3)工程暂停、复工及停窝工风险。对于因发包方资金不到位、规划调整、相关手续未办理完善等原因要求工程暂停施工的,施工企业可依据合同要求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如顺延工期、补偿停窝工损失等),要注意及时办理停工手续、对现场情况进行妥善记录等,为后续索赔固定证据。当施工企业因自身技术问题、安全事故等原因不得不暂停施工时,除了要尽快解决导致暂停的问题外,还需及时向发包方通报情况,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暂停手续。否则,同样可能面临发包方追究违约责任的风险。

(4)逾期竣工的风险。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诸多因素影响进度,如恶劣天气、工程变更、施工技术难题、材料供应不及时等,若未能在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前完成工程并交付,施工企业需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进度沟通协调,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要与发包方、监理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材料供应不及时、突发事件等问题,应及时与相关方沟通协调,寻求解决方案,及时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问题。在工程完工后,及时整理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申请,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2.工程质量管理方面

工程质量是施工合同履行中最关键的内容,也是施工方最重要的合同义务,施工单位要确保质量合格,防止因质量问题影响工程款的结算和支付,甚至产生承担质量问题赔偿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质量风险管理的要点有:

(1)建立制度体系,加强人员教育培训。从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到竣工验收确保质量管理有章可循,成立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加强质量监督和检查,定期进行质量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技术水平,尽量减少因人为因素导致的质量问题。

(2)加强设备材料质量管理。要建立严格的材料设备采购制度,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采购。对进场的材料设备进行严格的检验和验收,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对需要进行复试的材料,应按照规定进行抽样送检。如果发现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更换或退货。另外,还要加强材料设备保管使用管理,避免因保管使用不当导致质量问题。

(3)严格做好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工艺方案并严格执行,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人员按照工艺方案进行施工。要对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进行重点控制,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采用日常巡检、专项检查和定期综合检查等形式进行质量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质量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在选择分包单位时,要对其资质证书、业绩、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等进行全面审查,选择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分包单位。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明确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将发包方与施工企业签订的主合同中的质量要求传递给分包单位,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符合主合同要求。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对分包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5)抓好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管控。验收前做好准备工作,先做好自查自纠,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验收过程中,注意参与各方的协调配合,认真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解释和说明,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对于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及时记录并整改,确保质量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工程交付使用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修责任。在保修期内,对因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工程正常使用。

(6)保留相关证据资料,避免因证据不足而承担质量责任。一方面要保留施工日志、检验报告、验收记录、会议纪要等施工过程记录;另一方面要注意收集设计变更通知、材料合格证明、质量检测报告等质量相关文件,避免因证据不足而承担法律责任。

3.合同变更管理方面

(1)严格审查变更依据。对合同变更的依据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变更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要求,发包人要求的变更也应当具备合理性和合法性,不得违反规划审批要求。

(2)严格履行变更程序,完善变更手续。要遵循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及时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履行变更审批手续,确保变更申请经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的审批同意后再实施变更,必要情况下签订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

(3)合理控制变更成本和风险。对合同变更可能带来的成本和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同时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做好与发包人的协商和补充约定,控制好工期延误风险、造价增加风险、质量风险等。

(4)加强变更文档管理,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对合同变更的变更协议、变更申请、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签证单、联系函、会议纪要、完工确认单、费用确认单、现场照片等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管,作为合同结算和纠纷处理的依据。

4.价款结算支付管理方面

(1)预付款支付申请。如果合同约定了预付款条款,及时申请支付预付款,以确保顺利开工。

(2)及时上报工程进度,申请支付进度款。根据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时间、比例和支付条件,及时向发包人上报进度工程量并让发包人确认工程进度和进度款,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

(3)加强进度款和结算款催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工程款或者结算价款的,要及时发出催款通知,并保留相关证据。

(4)及时按要求提交结算资料。施工方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提交工程进度结算资料和竣工结算资料,确保结算资料完整、准确。对提交的结算资料要进行备案登记,保留提交凭证,如签收单、邮件回执、移交照片等,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证明已按时提交结算资料。

(5)确保支付安全、真实、有效。在接收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应核实收款账户信息是否正确,对发包人用支票支付的,应注意支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于承兑汇票,要严格审查,以免发生兑付风险。对于委托支付给第三人的,要及时落实付款到账情况,并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对于发包人以房抵工程款的,要注意确定户型、户号、房价等信息,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6)依法依约开具发票。开具发票不仅是施工方的合同义务,也是作为收款人的法定义务,施工方在收款时要按照合同约定和税法规定,及时向发包方开具发票,并保留发票开具记录和交付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证明已履行了开票义务。作为施工企业要开具发票时,要特别注意防范虚开发票的违法风险。

5、转包及违法分包方面

施工总承包企业在签订总承包合同时,发包人往往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但一些施工总承包企业因各种原因,会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甚至会出现层层转包或层层分包的情形。在此情况下,一方面转包合同、违法分包合同均属于无效合同,且总承包人还有可能被发包人追究违约责任;另一方面会导致工期、质量违约及拖欠设备材料款、拖欠民工工资、安全事故责任等方面风险加大。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合规经营,避免转包和违法分包给自己带来的经营风险。

三、

合同争议风险防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是周期长,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风险因素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自始至终都可能发生争议,因此,合同争议风险防控在整个合同管理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合同争议处理方面,应注意以下风险防控要点:

1. 做好风险监测、识别和预警

要加强对合同履行全过程的监控,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纠纷的风险因素,无论是对对方违约风险还是己方违约风险,都要及时识别和研判风险,并及时依法依约采取相应的措施,让争议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尽可能将损失降到最低。

2. 强化证据意识,及时收集固定证据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各部门负责人都要有证据意识,要及时收集与工程有关的各种证据,包括合同文件、施工图纸、变更通知、签证单、会议纪要、往来函件、验收报告等。在证据形成后,要注意分类整理并妥善保管,尤其是对于邮寄凭证、电子证据、录音录像等容易丢失的证据,一定要确保证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同时,要注意证据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注意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避免因证据无效而影响企业合法权益。

3. 及时启动救济程序

在合同履行中,要根据争议信息的研判情况,及时启动针对性的救济程序。在发生索赔风险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请求,或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果争议较大,协商不成的,及时制定诉讼或仲裁策略,分析研判诉讼仲裁效果,并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4、内外部专业力量结合

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如果自身风控机制健全,风控人员专业能力较强,对于一般性争议和风险的处置,是可以胜任的。但是,如果争议比较大,有可能涉及到诉讼或仲裁时,尽量听取“专业律师”的建议,因为专业律师熟悉诉讼或仲裁程序规则,对办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有丰富的经验,能够帮助企业预判风险和制定正确的诉讼方案。另外,在处理争议问题时,企业的工程管理人员、造价人员、财务人员往往也是重要的专业支持力量,企业要注意协调上述专业人员与风控、法务、律师的结合,以实现企业及时作出最优化的决策。

总之,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应树立风险意识,重点从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及争议处理三大方面,做好全流程风险防控,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律师介绍

李振东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部主任

执业领域:在公司法、合同法以及房地产、建设工程、金融等领域法律功底深厚,拥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经验,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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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王梦楠

审核 / 金芳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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