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尚未生效
发文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 号:建标〔2024〕32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4年05月11日
生效日期:2024年09月01日
内容摘要:
在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工程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标准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