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
文 号:国卫办老龄发〔2023〕18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3年11月1日
生效日期:2023年11月1日
内容摘要: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2〕2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研究制定了《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指南(试行)》(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