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756-8812662
《关于增设吉林珲春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有关事项的通知》 更新日期: 2023-09-28 浏览:214

《关于增设吉林珲春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有关事项的通知》

 

: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家药监局综合司海关总署办公厅

   :药监综药注〔2023〕70号

文件属性:部门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3年0824

生效日期2023年0824

 

内容摘要: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增设吉林珲春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为进一步规范珲春口岸药材进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增设吉林珲春口岸为药材进口边境口岸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咨询热线
咨询热线: 0756-8812662 0756-8812686
留言咨询
来访路线
公众号
小程序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