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尚未生效
发文机关: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文 号: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
文件属性:地方法规
发文日期:2023年03月30日
生效日期:2023年06月01日
内容摘要:
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加强母婴保健管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条例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婚前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儿保健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2023修订)_2023.06.01生效_20230526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