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梳理
2018年,杨叔叔、周阿姨的女儿杨某某因前夫欠债被牵连,众多债权人以主张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起诉女儿杨某某,部分债权人甚至将索债的矛头对准杨叔叔和周阿姨,申请法院冻结了二人投保的商业保险,理由是这些商业保险中的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第二投保人是女儿杨某某。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王培彦律师团队及时接受杨叔叔和周阿姨的委托,历时一年多,帮助杨叔叔、周阿姨成功解除上述商业保险的冻结,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办案经过
案外人杨叔叔、周阿姨对涉案保险是否享有足以排出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换言之,女儿杨某某作为被执行人在涉案商业保险中是否拥有责任财产?这是本案的争议焦点。
首先,无论是保险法还是保险合同,都明确规定/约定商业保险的现金价值归投保人所有,与被保险人、受益人等无关;其次,理财型商业保险具体要看保险条款的约定,通过分析本案所涉及的全部理财型商业保险条款,女儿杨某某并不享有任何财产权益。
因此,女儿杨某某虽然是被执行人,但是法院依法只能执行女儿杨某某的责任财产,也就是归属于女儿杨某某所有的财产,而针对涉案商业保险,依据法律、依据保险合同,女儿杨某某并不享有任何财产权益。因此,法院无权冻结并予以执行。
三、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代理律师的观点,解除对涉案保单的冻结措施,案外人执行异议胜诉。
2022年8月9日,为感谢王培彦律师团队所提供的优质法律服务,委托人杨叔叔、周阿姨亲自将一面锦旗和一封亲笔书写的感谢信送到王培彦律师的手中,锦旗上“敬业正直 捍卫正义 专业致胜 为民解忧”这十六字是对王培彦律师团队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的充分认可与信任。
王培彦,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国家公派留学生,国内外知名大学双法学硕士,曾就职于知名律所金杜和知名电商平台京东,兼有律所和企业法律服务经验,律师执业十余年,实战经验丰富,代理境内外客户处理过百余起大型诉讼纠纷,为众多客户提供综合法律服务,深得客户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