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珠金府办〔2018〕23号
文件属性:地方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18年12月27日
生效日期:2018年12月27日
内容摘要: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航空产业园管委会各局办,驻区各单位:
《金湾区鼓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科工信局反映。
10.《金湾区鼓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