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柴石化于2021年 2月25日被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贾大华律师破产重整团队受海南唐润石化有限公司委托,于2021年6月16日进场开展尽调工作,仅用17天便为委托人设计了重整投资方案,并在7月5日的投资人遴选中胜出,之后管理人根据重整投资方案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于9月30日被钦州中院裁定批准通过,自此玉柴石化进入复工各项准备工作阶段。
玉柴石化重整项目简介
玉柴石化成立于2008年8月8日,是中国500强企业玉柴集团旗下能源板块核心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坐落在风生水起的北部湾“明珠”--钦州港,成为落户钦州石化产业园承接中石油下游产业的第一家石化企业,曾有员工200余人。
钦州中院裁定受理玉柴石化破产重整后,本团队受唐润石化委托,迅速全面摸清了玉柴石化的资产家底和近25亿负债构成及深层次致困原因,并在此基础上针对玉柴石化重整的重点、难点精准设计了以迅速复工复产、保护中小债权人利益为原则的重整投资方案。该方案获得了广大债权人的认可,帮助投资人在与广西某地方实力国企的竞标中胜出,成为玉柴石化重整投资人。经同各方积极沟通,获得了包括政府部门、法院、广大债权人、出资人在内的多方认可与支持,最终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专业团队,高效工作,彰显京师律师服务速度
团队自全国其他项目抽调十余名骨干,凭借丰富的破产重整实务经验和不懈努力,如期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
不负众望,脱颖而出,投资方案竞标成功
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7月7日经遴选会评议作出了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通知,唐润石化成功当选玉柴石化重整投资人,重整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多方征询,完善方案,协助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7月15日举行玉柴石化重整投资方案磋商会,会前团队分别与一百多家债权人一一电话沟通,贾大华律师在会上进行详细介绍,逐一回答债权人提出的疑问,方案设计赢得了各方的认可。
8月4日团队协助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提交了最终的重整投资方案。
府院联动,排除阻力,重整计划草案批准通过
8月20日,玉柴石化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钦州中院举行。重整计划草案表决中,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全数通过,出资人组获得表决通过,普通债权组投赞成票的人数高达90%,但由于第一大债权人是国企,通过压力比较大,重整似乎陷入死局,经过法院、有关部门、管理人、政府及团队反复沟通,法院批准玉柴石化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
辛勤付出,终有回报,玉柴石化复工仪式顺利举行
钦州市石化产业发展局、自贸区产业服务中心、自贸区应急管理局、钦州市公安局港区分局等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投资人唐润石化高管、贾大华律师破产重整团队成员以及职工代表等出席了玉柴石化复工仪式。唐润石化董事长唐海首先感谢钦州中院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从投资玉柴石化初心的角度,围绕玉柴石化的复工复产要求和对未来发展的期许发表讲话。
回顾案件,成功不易,整装继续出发
回顾本项目,一路走来,贾大华律师破产重整团队凭借丰富的业务经验、强大的团队协作能力、高超的业务水平,克服了方案制定时间有限、债权人构成复杂而利益诉求难以均衡、公司部分会计账簿作为刑事案件证据由公安机关掌握而无法获取全部财务数据、特种行业项目需协调多方主管部门等重重困难,从如期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到帮助投资人成为重整投资人,到获得钦州中院裁定批准并获得落地实施,项目的重整成功来之不易。贾大华律师时常强调: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团队在项目中不断积累经验,整装继续出发,再创佳绩。
团队核心成员介绍
贾大华律师于2008年开始从事专业法律工作,一直在破产项目第一线工作,2018年6月加入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系团队负责人。曾服务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长城汇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通过基金、并购重组、破产重整等方式挽救了多家濒临破产企业,有着丰富的破产重整经验,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贾大华律师主办案件有:深中浩重整案、新都酒店、厦门海洋重整案等多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破产案件。
办理的案件:金荔重整案(股票代码:400056)、中浩重整案(股票代码:400011)、新都酒店重整案(股票代码:000033)、st新亿破产重组案(股票代码:600145)、深中桥重整案(股票代码:40011)、海洋股份破产重组案件(股票代码:400026)、大连北科破产重组案件(股票代码:400030)、哈慈股份破产重组案件(股票代码:400044)、龙涤股份破产重组案件(股票代码:400050)、东北特钢破产重组案件、东莞金达房地产破产重组案件、广西玉柴石化重整案、北京高校首创破产清算案、辽宁银恒镀锌预重整案、鞍山太阳锻造重整案、北京某科研所类公司重整案、福建某房地产类公司重整案、鞍山某有色金属类公司重整案等。
贾大华律师领衔的京师律所破产团队秉承“专注破产、追求卓越”的宗旨,打造了一个熟悉证券法规、了解上市公司运作模式并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专业律师团队,团队主要成员现有十五人。贾大华团队对上市公司的破产与重组具有独到、深刻的理解,不仅能够为上市公司破产与重组业务提供有力的专业支持,而且在业务实践中能够创造性和前瞻性地开展工作,以专业的服务水平、勤恳细致的工作态度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孙海燕律师,2014年加入京师律所,系团队核心成员。曾任中国盐业总公司、中盐国本盐业有限公司、中盐康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诺迪迈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西荣道科技安全有限公司等大型央企、国企和私企的法律顾问,参与中国盐业总公司收购中色大厦、中盐天门市工业投资、天门市工业项目投资和旧城改造、中国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澳洲海盐开发合作、华融春分项目、高校首创清算、辽宁银恒镀锌预重整、广西玉柴石化重整、鞍山太阳锻造重整案以及北京某科研所类公司重整案、福建某房地产类公司重整案、鞍山某有色金属类公司重整案等项目。具备丰富的实务经验和过硬的专业素养,在企业非诉业务、破产重整领域经验丰富。
王提富律师,曾任丰台区律协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人民大学CFO学会理事,系团队核心成员。业务涉及公司重组改制、投资及股权纠纷类案件,土地拆迁腾退及新农村建设类法律事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纠纷类案件,借贷、买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类等诉讼及非诉案件。参与广西玉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重整案、辽宁银恒镀锌彩涂钢板有限公司预重整案、鞍山太阳锻造重整案、北京博仁医院重组改制、北京高校首创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北京某科研所类公司重整案、福建某房地产类公司重整案、鞍山某有色金属类公司重整案等,在破产重整领域具有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执业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