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7日,京师律师事务所周京立律师代理的李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获不起诉决定。对此,当事人李某及家属一行来到京师律所对周京立律师表示了诚挚的感谢,高度认可了周京立律师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一种新型犯罪,具体到本案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案件的主要证据为采集涉案计算机上的电子数据及对电子设备鉴定意见,这两类证据对辩护人的辩护能力要求很高,需要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知识和网络知识。二是本案丢失的财产为比特币、以太坊等数字货币,涉及数字货币的财产流向调查不同于传统的经济犯罪,传统的经济犯罪追踪财产流向主要的手段为银行流水调查、交易账户调查或者现金交付等,数字货币的交易和流转是基于区块链技术进行的。本案则涉及数字货币钱包的开发、数字货币密钥的安全保存等问题。三是本案的犯罪手段极为隐蔽和专业,可能涉及到黑客从外部入侵企业,也可能是企业内部高层的监守自盗。
本案委托人系北京某数字货币安全企业的(以下简称涉案企业)技术人员,2020年8月20日,涉案企业负责人周某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报案称,公司的数字货币(案发时价值3347.7万元)被莫名转走,原因是数字货币钱包系统的安卓APP系统被恶意篡改并植入恶意代码。当事人李某于2020年11月14日被拘留。
京师律师周京立
京师律师事务所周京立律师接受当事人李某家属委托后,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李某,就李某的案件进行了深入交流。在确定李某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向侦查机关、公诉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等书面意见。
案件到检后,周京立律师仔细阅读了案件,发现本案的电子数据和鉴定报告存在严重的矛盾,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当事人实施了相关的犯罪行为,基于此,周京立律师撰写了《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并多次与主办检察官沟通案件细节,经过三次延长审查起诉和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于2021年8月17日作出京海检刑不诉【2021】522号《不起诉决定书》,当事人当日无罪释放。
律师介绍
周京立律师
武汉大学硕士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刑事领域:职务犯罪、涉黑涉恶犯罪、经济犯罪、技术犯罪、毒品犯罪、证券类犯罪
民商事领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复杂民事纠纷、商事仲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