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现行有效
发文机关: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
文号:国医改秘函〔2021〕36号
文件属性: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2021年06月25日
生效日期:2021年06月25日
内容摘要: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国医改发〔2019〕2号)等文件精神,加大力度推广医改经验,制定本办法。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印发《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