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执业纪律委员会主任、商事争议解决法律事务部主任
主要社会职务:
珠海市政协委员,珠海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珠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处分复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珠海市工商联(总商会)常委、常务理事,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珠海市社会组织总会法律部部长,中国农工民主党珠海市委员会委员、农工党广东省社会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常务理事,珠海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常务理事、律师分会副会长,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同格式条款专家评委,珠海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团成员,珠海市香洲区社会组织评估专家。
执业经历:
本人执业时间已达二十一年,作为执业律师,承办了大量的诉讼案件,案件范围涵盖了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行政、海事等所有类型的诉讼案件,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办案经验。近年来,沈继光律师专注于商事争议解决及法律顾问业务领域,对于办理民商事案件、建设工程及房地产案件尤为擅长。同时,对于企业并购、重组等多个领域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均有较深研究,担任过政府部门和工商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为法律顾问单位提供了优质、高效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
现担任若干家公司的法律顾问,涉及电子制造、机械设备制造与租赁、高校后勤管理、学校、医院、房地产、酒店、装饰装修、节能工程、建设工程、保险代理、投资并购、超微线材生产等领域。
沈继光律师以律师行业公认的勤勉尽责原则办理当事人所委托的法律事务,在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时,积极为法律顾问单位排除风险、保驾护航,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